我想知道更多

關於卵、精受贈

我想知道更多

  1.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接受卵(精)子?

    答: 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,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, 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。 且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,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(節錄人工生殖法)。

  2. 對於捐贈者的健康評估我們想知道更多…

    答:對於捐贈者的國健署查核必須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未活產且未儲存,在健康評估方面如附圖表:



    本機構另外加驗染色體及脊髓肌肉病變 (SMA),如您想有更多的疾病檢查可來診所討論「帶因篩檢」。

  3. 人工生殖子女之地位 (節錄人工生殖法)

   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經夫同意後,與他人捐贈之精子受胎所生子女,視為婚生子女。
   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同意以夫之精子與他人捐贈之卵子受胎所生子女,視為婚生子女。

專人聯絡方式

1. 電話諮詢:07-5508731#206 or #106

2. 加入Line成為好友並送個貼圖以確保成功加入

3. 加入Wechat

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580號
想孕、凍卵、捐卵、借卵、借精、試管嬰兒專業機構
立即來電洽詢
傳真: 07-5508732
電子郵箱: info@ivftop.com.tw
我要預約
到最上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