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捐卵』
面對生育力持續下降的世代,其中部分不孕夫妻必須藉由他人捐贈的卵子,才能孕育下一代,而等待的時間更是無法預期。因為您的愛心,這美好的事成就一個家庭,癒合了求子的遺憾,為他們的生活帶來更多幸福的能量,謝謝您改變了他們的人生。
以下就人工生殖法有關精卵捐贈加以解釋: 第八條 捐贈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,人工生殖機構始得接受其捐贈生殖細胞: 一、 男性二十歲以上,未滿五十歲;女性二十歲以上,未滿四十歲。 二、 經依前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,適合捐贈。 三、 以無償方式捐贈。 四、 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未活產且未儲存。 *受術夫妻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,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,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、醫療、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。 *衛生署核定的營養費,於捐精者不得超過 8000元,而捐卵者不得超過 99000元。
1. 請您閱讀完畢後,點擊下方填寫表格並填寫完成。
2. 初步評估請攜帶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學歷相關證明,安排看診、諮詢、心理及生理評估與抽血篩檢檢查包含遺傳性疾病、傳染性疾病(如愛滋病、梅毒、淋病等),及陰道超音波、子宮頸抹片等基本檢查。
3. 由醫師或諮詢員告知捐卵相關權利與義務,確認同意捐贈並填寫基本資料與生殖細胞捐贈同意書。
1. 健康評估相關報告符合,發文至國民健康署審核。
2. 國民健康署審核通過則會開始進行配對。
3. 捐贈者依情況需要回報月經日期。
1. 捐贈者於月經第2-3天回診開始施打排卵針。
2. 排卵針施打後第一次回診約月經第5-6天,之後約2天回診進行抽血、超音波。
3. 取卵約在月經第13天加減2天,取卵皆在白天進行,當天給予舒眠麻醉故必須有成年人陪同。
1. 取卵恢復清醒給予術後注意事項單並告知藥物使用。
2. 依國健署規定最高可領取99000 元營養費
3. 取卵後追蹤,確定有無併發症。
*在取卵手術當日,本機構會提供高級營養餐食,有助捐卵女孩能快速調養身體。